1、48岁的女性作为孕产妇,那可是高龄产妇中的高龄产妇,不管对其本人和胎儿,都承载着风险。一般而言,在女性40岁后不宜考虑怀孕,因为年龄过大怀孕,对母子也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
2、超过35岁以后,整体机能下降,骨盆韧带肌肉弹性均有所减退,产妇的体力及子宫收缩力也有所下降,软产道纤维组织增多,如果在42岁生二胎,妊娠并发症也相对增加,分娩时往往产程延长甚则难产,手术助产的机率相应增多,婴儿畸形率也相应升高,产后母体恢复也明显变慢。
3、当然以上的说法并非是绝对的,生育现象因人而异。因此,是否要二胎,在知道利害关系的情况下,只能靠自己去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