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会影响审理,必须等具备管辖权资格的法院对案件进行接手后,才能正常开展案件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