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离婚逃债的情况,主要有几种:
(1)债务产生后,未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
(2)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
(3)法律文书生效后未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
(4)程序后被人离婚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