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从一品。掌管: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标下有副将、参将等官。
巡抚,从二品。掌管: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标下有参将、游击等官。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明清两代的地方军政长官。
清朝地方巡抚总督多为1品2品大员。清朝官员在袍服外面要罩一件襟褂,叫作补褂。补褂的前胸和后背各有一块绣成的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的图案是文官为鸟类,武官为兽类;御史监察系统的官员则不分官品,都绣獬豸,因为传说这种神兽能辨曲直。
此外,清朝高级官员帽顶后面还拖着一束孔雀翎毛,称为花翎。翎上的圆圈状花纹叫眼,于是又以眼的多少显示等级,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
督抚有权决定徒刑的判决,对流刑、充军、发遣可以做终审判决,但需要报请刑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