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官不属于一般公务员,他们相当拿着3级公务员的薪水,享受4级公务员以上的待遇。
在韩国要想成为检查官,法官或者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韩国检察官的任命由总统决定,法务部长官行使提名权,总理根据总统的委托行使调转检察官的权力。
检察官有各自的权限。在行使检察职能时是检察官独立,检察官对于自己所负责的案件,独立地进行调查与判断,独立做决定,并且自己承担责任。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由一名主任检察官负责处理,对嫌疑人的拘留与免予拘留、起诉与免予起诉的决定,都是由主任检察官来决定的,而不是以检察长或检察厅的名义作出的。如果主任检察官与上司的意见不符时,上司只能向主任检察官提出参考意见,而不能更改主任检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