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三)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四)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