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一点多是“丑时”。
“丑时”一词至少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写于公元6世纪初的《南齐书·天文志上》记载:“十五日子时,蚀从东北始,至子时末都既,到丑时光色还复。”
“丑时”又称鸡鸣,荒鸡。十二时辰的第二个时辰,时间为凌晨1时至凌晨3时。如《诗经·汝日鸡鸣》:“汝日鸡鸣,士日昧旦。”古时鸡鸣而起,昧旦(天将明未明之时)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