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在校外,还是社会上,流动小摊小贩都属于无照经营,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整治。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