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兼顾“疏通”和“堵截”两个方法:
1、“堵截”的方法:解决行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而执法人员从严惩治闯红灯人员,问题就可相应解决;
2、“疏通”的方法:解决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的因素;
3、建议在解决方案中考虑“中国式过马路”本身的合理因素,采用自动和人工变灯结合的方法。即:行人达一定数量,可以人工(按钮)变灯,这样就不会出现闯红灯的情况了;
4、为了限制可能的频繁变灯,可以规定变灯的最小间隔,在这个间隔内不允许再次变灯。这样既有灵活性,又避免了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