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述而》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昧,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译文: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比喻集中注意力于某一事物而忘记了其他事情。《韶》乐是当时流行于贵族当中的古乐。孔子对音乐很有研究,音乐赏析能力也很强,他听了《韶》乐以后,在很长时间内品尝不出肉的滋味,这是一种形容的说法,但他欣赏古乐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也说明了他在音乐方面的高深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