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是汉代设立一个行政区,隶属于青州。汉代全国普遍实行的是郡国制,在州的下面设郡、国。郡的最高长官叫太守,而国的最高长官叫相,也叫国相。郡、国建制相同,同时级别也一样。但对于平原来说,它的变化相当复杂。据有关志书记载,平原郡始置于西汉,东汉永宁元年即公元120年,后又回改为郡。建和二年即公元148年又改为国,建安十一年即公元206年又改为郡。三国魏黄初三年即公元222年又改为国,七年即公元226年复为郡。西晋时改为国,南朝宋时复为郡。直至北魏时郡国并废。
历史上刘备曾任职平原国相,平原国相为平原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正值东汉建和二年即公元148年至建安十一年即公元206年平原为国的时候,因此称为平原国相,而刘备也因任此职被称为平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