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百分之七十,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百分之三十。
3、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百分之八十,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