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58条里,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无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可能性也比较低。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需要收集证据材料,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重婚罪收集证据的核心在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要求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即可构成本罪。但一般的包养关系、同居关系等不被民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