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婚姻法》条例,需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再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婚姻登记处会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