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学问。法学知识直接作用于人们的行为,进而作用于社会,人们通过法律规范来建立社会的规则秩序。在现代社会,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一样,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由于研究方法的进步,特别是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广泛运用,经济学实现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与研究,因此,人们可能并不怀疑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性。但同样作为社会科学,法学问题的共识性似乎主观性更强,容易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一个问题,往往会出现甲说、乙说、折衷说,甚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主要取决于对法学的内涵如何界定。在对法学的内涵进行界定之后,如果认为法学符合科学的标准,则其应当属于科学的范畴,反之则不属于科学。应当承认,“法学”一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是几个世纪以来困扰法律哲人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