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搜集证据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