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限制上机充电宝的规格2014年8月,中国民航局对充电宝的容量做出了限制,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通常我们购买的1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标称的额定能量是37Wh,那么根据民航局的规定,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携带最大为27000毫安时的充电宝上飞机。当单个充电宝的容量超过了27000毫安时的时候,就不能自由带上飞机了,需要批准才行。折算下来160Wh差不多是43243毫安时的容量。也就是说27000-43243毫安时的容量的移动电源需经批准才能带上飞机。如果要携带充电宝上飞机,看看你手中的充电宝是否符合上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