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轿车不属于轻型汽车,按我国的划分标准,车长小于6米的轿车属于小型汽车。小型汽车是指:总质量不超过4.5t、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6m以下的汽车。如轿车、吉普车、微型车、轻型客车、轻型载货汽车及小型专用汽车都属于小型汽车。小型汽车的车型代号为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