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一说主要以《上内翰綦公启》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为根据,认为赵明诚去世后,清照孤苦伶仃,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饱尝了人间的苦难。她希望有所依靠,能过上较为安定的生活。于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所迷惑,糊里糊涂地再嫁了张汝舟。婚后,她发现张汝舟像一个市侩,实难同他安度晚年,便想趁早离异。张汝舟则为了夺取李清照的书画,古器物等,却想早点把她折磨死,所以经常地虐待她。清照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了诉讼的胜利,她不得不同时检举了张“妄增举数入官”的违法行为.按照宋代刑法,妻子告发丈夫,即使属实,也要判处徒刑两年。清照明知如此,还是告发了他,同时也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后来,这件事被她的亲戚翰林学士綦崇礼知道了,綦崇礼是宋高宗的亲信,出面干涉此事,才使清照既离了婚,又免了刑事处分。为此,清照特意写了一篇《上内翰綦公启》,向他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