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二十四监分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
十二监: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 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 这个是洪武时的旧制。而十二监分别是:习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
四司:旧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后来又逐渐发生更改。而四司分别是: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
八局:旧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而八局分别是: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银作局、浣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