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地暖进出水温差不能超过十摄氏度。
供暖温度一般建筑不应超过六十摄氏度,回水温度五十摄氏度,供回水温度不应大于十摄氏度且不应小于五摄氏度。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三十五摄氏度到四十五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