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聚集不以人数来确定罪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就可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进行立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