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属于经济组织形式的企业,其特征是:1、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2、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3、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4、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原则。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条件是:1、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