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