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正常工资晋级和职称评定。
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录用后就是正式教师,不同的是在3年服务期内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其聘期内的工资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