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来进行上诉处理,并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如果最终判决为无罪的,则在符合国家赔偿的范围内的,应当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