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不拘一格的用人,对人材的使用及领导达到了极高的境遇;
2 .他独具慧眼,看到了个人力量的不足,充分认识到君王如石、良臣如匠,方有美玉问世,对大臣的各项进步之言豁达地予以采纳;
3 .不独断专行、初步确立了三权分立、互相监督的政治管理制度,规定法令甚至包括自己旨意需门下省审查副署后方可生效发布,保证了政策的可行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杜绝了不良政策对国家及人民的违害与影响;
4 .认识到人命至重、不可妄杀的法政政策,规定死刑需三复奏复审批准后方可行刑,这就不难认人们想起贞观四年(630年)全国判死刑才29人、贞观六年(632年)全国死刑犯290人,太宗审查时令全部290人回家团年,待来年秋收后回来复刑,结果290人均准时到来,无一人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