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将宗室成员的爵位以递减的方式传承。依清祖制规定,只有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的直系子孙方可算作宗室成员。根据成员的功勋和地位,又将宗室成员分为十等,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一说镇国公和辅国公又分为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共计十二等。这些宗室成员佩戴象征皇室的明黄色腰带,又称黄带子。清初分封了八个功勋卓著的铁帽子王,爵位世袭罔替,除此之外,所有宗室成员继承父辈爵位时,按律依次递减一等,从亲王到奉恩将军,再传则无爵位,称为闲散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