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职工在高温下工作,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和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不低于60元/人。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工作场所工作的,每人每月45元。高温补贴并不是每个工人都能享受的。工人只有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才能获得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