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个人档案的完整性,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是应该放在一起的,但国家没有强制规定。但有部分党员,因就业单位未成立党组织,所以党组织关系无法转移,导致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没放一起。
也有个别党员因为想享受某些小福利(如党组织关系放在街道、村居,可享受年终时的小福利等等),故意不办理个人党组织关系的转接,也导致了两者分离。
从个人档案的完整、连续、一贯性等方面来看,两者放在一起更有利于个人的事业晋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