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香炉共有两种落款:
小篆铭款,有单字作“宣”或再加框的,有二字直书作“宣德”或加框的,有四字直书作“宣德年制”也有四字作一行的;用欧阳询体楷书 “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有一行直写的,有一行横写的,而绝大多数为长方印款三行六字排列,铭款不论小篆或楷到式的“德”字,其中的“心”上一横笔都被省略,这可能是因尊宣宗皇帝之故而特予讳省的,由此德字的省笔特徵征,也被引为鉴定真伪宣德炉的凭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