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必须同时满足:1.学校行为的违法性,比如体罚学生。2.学校存在过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基于双方之间这种特殊的关系,学校及其教师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判断学校有无存在过错,首先应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大小程度;其次如学校负有该注意义务,是否实际履行了该注意义务。3.存在学生权益受损的事实。4.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权益受损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应规定。《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