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第一次孕期检查应在孕12周以前进行。以后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
孕检包括:B超、血检、胎心监护等等项目的检查情况,孕前检查是通过检査备孕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来判断“可以要”或“不能要”宝贝,“现在就能要”或“疾病治愈后再要”,并提醒某些女性怀孕后要做特殊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