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学前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小学附设的,也不应列为小学勤工俭学项目。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应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行政上由主办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管理。农村学前班可实行乡办乡管或村办村管。在业务上归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由主管幼儿教育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不予办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