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第一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应当缴纳增值税;
4、公司既修理电器,又买卖配件的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交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