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5、已故离休军队老干部的父母(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