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些单位只给工伤职工发放最低工资。这样是不对的,不能让工伤职工身体上受伤,心灵上也受伤。关于工伤期间的待遇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工伤治疗期间享有12个月以内的停工留薪期,具体以受伤程度所需要的必须医疗期为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延期。停工留薪期内,要保证我们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工资要由用人单位继续发放。
2、相关治疗费用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期结束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我们法定的停工留薪期结束了,职工仍然因为要看病等事情需要请假。这个工资是要按照病假工资和事假工资来处。
3、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工资要有相应的医院假条才可以,否则就只能算事假。事假是可以不发放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