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使用日期之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单独纳税,应将年终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右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公式单独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