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洗之刑”是古代十大酷刑之一,是对犯人的一种残忍地折磨,可谓痛不欲生,令人不忍直视。
梳洗之刑的发明者是朱元璋,其灵感很有可能是来源于农村的开水拔毛杀猪。在农村杀猪去毛,就是用滚烫的热水浇到猪的身上,用刷子或者刀去毛。而梳洗之刑跟这个有异曲同工之处,先是将犯人扒光衣服,固定在铁板上,然后用滚烫的热水浇到犯人的身上,反复几次,直至浇透,然后,刽子手用铁刷一下下地去刷犯人身上的皮肉,直至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比凌迟还有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