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应立即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报失并设法寻找,从报失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应申请补领新证。补领居民身份证须具备的资料和手续:1、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2、户口簿;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2张;4、交纳工本费20元;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