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离婚房产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