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标准:
1、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2、把对人民的贡献作为评价的尺度,坚持责任和贡献的统一;
3、人生价值在于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而不在于索取和占有。
价值评价:价值认识或称为评价性认识,它是主体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和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的评价。简言之,即对事物价值的评价,它有别于对事物事实的评价,因此,价值评价的前提是价值事实和人们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