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不同岗位特点,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聘用人员具有特殊性,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