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学士、学士、硕士和博士。
准学士学位:在地方和初级学院里进行,有责任中不同目的课程:一是教学课程内容与四年制院相似,学生所获得的学分都可以转入四年制学院;二是职业教育课程,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实用的职业技能,无须攻读学士学位就能从事技术工作。
学士学位:学生要学完四年全日制的课程,并完成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只有开设了研究生课程的大学或专业学院才有授予权。攻读硕士学位必须修完学士课程或具有同等资格,用一到两年时间修完30个学分的硕士研究生程度的课程,一般还要求通过硕士论文答辩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博士:一般来说,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须学完11到12门课程,完成33到40个课程学分,并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在最后做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则可获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