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