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看开发商的行为动机是否存在诈骗构成。通常情况下,这只是市场竞价的自愿获利行为,也就是价高者得。
开发商在将其开发的房屋售与他人并为其办妥房产证前是房屋所有权人,它有权选择将房屋卖给谁。况且签定《房屋认购书》仅是表明认购方欲购买某套房屋的书面凭证,它并不是认购方已取得某套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因此,开发商可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而将其所有的房屋另售他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应鼓励自由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通过市场调节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房屋买卖交易也不例外,对同一套房屋,张先生自愿比王小姐出高价购房实质是一种商业竞争行为,张先生采取的是正当竞争手段,而不是不正当竞争手段。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