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孩子出生以后,需要在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持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逾期办理,派出所会要求孩子监护人出具亲子鉴定报告,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