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提出还款请求,财产代管人在其管理的财产范围内代债务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