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病减缓免训办理:
学生对照《大学生减缓免军训体检标准参考表》确认有不适合参训的情况后,持《学生因病减缓免军训申报表》到校医院挂号体检。如有既往病史,体检时须携带病历本、检查报告单等原始材料。体检完成后,医生在申报表上记录检查结果,并开具诊断证明书;学生持表到体检中心开具综合诊治意见。学生将校医院出具意见的申报表和既往病史材料交至学院,学院统一提交至武装部审核。
2、因事请假或缓训办理:
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参加重要体育比赛或文艺演出需要请假或缓训的,由体育部、校团委统一提交申请。个人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或缓训的,学生须填写《学生因事请假或缓训审核表》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武装部审核。
3、其他免训办理:
退役军人、国家优秀运动员或曾在其他高校参加军训且成绩合格者,由本人提交证明材料,武装部审核后可予以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