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指的是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过程中,运用的一种促销手段,通常情况,认筹都是在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时采取的行为,但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所以预售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开发商通过认筹的方式,有可能给自己的楼盘营造一种销售火爆的现象,同时使购房者产生恐慌心理,把理性的买房行为转化为感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认筹阶段,会通过买房优惠的方式,来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认筹金,给自己买了个优先选房的资格。有的开发商还会让购房直接选出自己满意的房子。等到开盘时,与购房者直接签购房合同。